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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没有被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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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干净,干什么去了?”修道院遵循日落而息,门上锁拦不住洛伦茨,母亲的突然关心和质问才是麻烦。

白茜太了解他,洛伦茨只好交代:“齐岸要走了,我帮帮忙。”

“他是好人,以后少来往,你只会给人增加麻烦。”黑袍修女语气平平,辨不出喜恶。

洛伦茨低头默认。

“打扮成这个样子,收获不小吧。”又来了,日常的挖苦讽刺。

他知道白茜很看不惯自己四处做学徒,接受富人家的施舍,洛伦茨也暗自鄙夷过自己。

白茜这样的大人们总是格外注重体面,时刻矫正言行,即便再清贫也要坚守美德,洛伦茨这种行为在他们看来与乞讨无异。

实际上,他是从贫民窟的猫学来的生存智慧。

被弃养的流浪猫,大半时间都用来给自己梳毛,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幸运一点,遇到经过的好心人,装痴卖乖几分钟,荣华富贵一辈子。除非是很惨很惨,遇到了处理不了的大事,不然不会让自己脏兮兮。

当然,品相好的猫咪,脏脏的也惹人怜爱,那天遇到的一只脏兮兮的猫,骗走了他身上一块加了火腿片的面包,连渣都没给他剩下。因此洛伦茨格外讨厌猫这种生物。

娇气,狡诈,不忠诚。还会弃养人类。

吃掉他火腿面包片的猫最后跟西区的贵妇人走了。

“还有,其他时候你怎么样我不管,不要招惹艾维因家的事。”或许是最近事情太多,白茜感到不安,再次警告。

“知道,您说过很多次。”他毕竟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连姓氏都没有,不被任何人承认。

“让你留在蔓都,这两条是底线。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我们谁都得罪不起。”白茜很久没有正眼仔细看过这个孩子,他渐渐大了,五官变得有些像麦伦。洛夫莱斯一脉相穿的骨相优越,当初小姐也是因为这个点头。

“长大也是个祸害。”白茜是这么评价亲生儿子的,“还好眼睛像我。”不是贵族流行的宝石眼,大多时候是平民一样的深灰色,情绪激动时,白茜回想起自己曾经一不小心差点把人掐死,用手段让他窒息的时候,眼底会泛起一抹幽幽暗红。

白茜多次尝试无果,只要他不过分挑衅,她就当作看不见。所以小孩子都是很狡猾的生物,会披着母亲给的皮囊,千方百计地想要活。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罪恶的事情,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封住唇舌,日子会好过许多。修道院所有的修女,白茜是备受敬重的一位,即便身边带着一个拖累,也依旧出色。

“是因为愧疚吗?”对于艾维因那位小姐的背叛,洛伦茨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白茜。

“愧疚?”白茜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是因为你无能,如果你也能备受青睐,获得一部分继承权,怎么还会过这种日子。”

她曾经给过选项,要么去撕咬,去争去抢,跟同血脉的兄弟姐妹拼杀。要么披着普通人的皮谨小慎微地过一辈子。

“然后就如你所愿,将一切献给文斯,以表忠诚,不觉得恶心吗?”可他不听。

“神明在上,”白茜在修女长袍包裹下,古井无波的双眼中深埋着痛苦,“请您原谅,我带给世间的罪孽无法消解,请您不要轻易宽宥,时刻警示,以防他变成恶鬼。”

从头至尾,洛伦茨冷冷看着一切。并不为之受到任何触动。白茜的话,他大多数时候是听的,虽然是亲生母子,但很小年纪也知道寄人篱下应该是什么姿态,可这次不行。

蔓都的贵族们多,但这样的盛会可遇不可求,几乎所有的名流都在,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要趁着自己年纪小,找到好心的资助人,学校最晚入学年龄是十二岁,但其实他们连九岁的孩子都嫌弃大了。

修道院在一座大酒店背后,原本是庄园主人的附属,只是贵族都往东边去,没什么生意,艾维因斥巨资在蔓都举办的流水席也没有覆盖到这里,洛伦茨正计划着怎么节省时间,去到人流量最大的一家,机会却主动来了。

洛伦茨对同父异母的兄长不感兴趣,齐岸消息灵通,早早混入场地。

“据说他因为身体不好才送到桑夏恩,后来在实验室展现了惊人的天赋,被留下来一直参与实验,快要成年才被放回来。怪不得这么喜欢热闹,接风宴要连续开整整一周,有头有脸的都出席了。换个角度想,这不就是一个很好的应聘机会?”

文斯少爷一掷千金,邀请整个蔓都的人参加庄园聚会,原来这里也是艾维因的财产。

一夜之间沉寂多年的老宅忙碌起来,金碧辉煌。

不管白茜和牧师再怎么严令禁止,洛伦茨还是找到机会,翻过连接着后花园的围墙,换上齐岸借他的新衣服,顺利进入宴会厅。

相比较与其他会员制度的酒会,色彩多到杂乱,鱼龙混杂,洛伦茨小心翼翼穿行其中,寻找未来的雇主。

人太多了,他个子又不高,空气稀疏,洛伦茨找了个安静地方缓缓。

“要在结束前找到一份工作。”再没有比这段时间更好遇到那么多潜在雇主的场合了。

比起灯红酒绿的宴会厅,安静的后花园或者藏书室更适合找到正经一些的主人。藏书室很大,相当于一家小型图书馆,穹顶的壁画下掉着黄铜灯架,放着十几个烛台。

台阶上的青年在L形的装置后,做出指挥家一样的手势。

没有主体,没有按键,没有弦,却能神奇地发出声音。

低沉,平缓,优雅,音符缓缓流淌,在书架旁萦绕不绝,与外面的声色犬马隔离开,仿佛另一个小世界。

洛伦茨看清了辉煌灯光下的眉眼。

他长了一张令人趋之若鹜的脸,毫无疑问是美丽的,暗藏锋芒,同样危险。

洛伦茨知道某种植物也以肉为食,通常拥有华丽的外观,诱使猎物如飞蛾扑火。

又想起牧师所说过的非人之物,只需要静立在那里,一个眼神就能引人争先恐后地前赴后继。

他现在要做的应该是立刻道歉然后离开这里。

或许是灯光晃眼,或许是酒精的味道太浓,洛伦茨转身时,撞到了一个架子上的花瓶。

“完了,”他想,这下卖器官都还不起。

祸不单行,他祈求不被发现,那位少爷却结束了演奏,被这边的动静吸引注意。

“特蕾莎时期的骨瓷,记载原本是有一对,其中一只在运输时不慎被盗,剩下这只成了孤品。”少爷眉眼舒展,微微一笑:

“价值不菲,碎的也好听。”

洛伦茨不知道什么声音是好听,他寄希望于眼前人大发善心,不要揭穿他。

不料对方叫来了侍应生,低声吩咐几句,如临大敌地离开。

“我会赔偿的,虽然现在没有办法正式工作,但如果您能资助我上学的话……”

“真可怜,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他敛起笑,表情变得高高在上,“据我所知,你并不在邀请名单之列。”

洛伦茨的心跌倒谷底。

“听说,你的名字叫洛伦茨。”司闵似笑非笑,“不姓洛夫莱斯,难怪,叫我好找。”

宴会厅的巨大水晶灯太过晃眼,比日月星辰都要夺目,巨大的烟花绽放在天幕,恍若仙境。

“我可是一直期待着你光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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