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那个人叫梁晨,二十三岁,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2023届毕业生,愿意实名向方雪说明情况,他的材料是他自己整理好发过来的,付费截图、服务协议照片、和平台客服的聊天记录、以及一份他自己手写然后拍照的经历陈述。
那份手写陈述是他们没有要求他写的,是他自己加进去的,他在扫描件的最后一页写了这句话:**"我当时以为那个offer是我自己找到工作了。我妈打电话过来,我告诉她,她在那头哭了,说孩子终于有工作了。那件事是真实的,不是数据。"**
陈屿澈把那份陈述从头看到最后,在那句话停了很长时间。
---
梁晨的完整经历是这样的:
他在学校的就业分享会上接触到"职途领航",分享会是学校招就办组织的,主讲人是武汉的城市合伙人。他在那次分享会结束之后付了进阶版,498元,用的是他生活费,没有告诉家里。平台给他匹配了武汉一家公司的"电商运营助理"岗位,发了offer,offer里写的是底薪3000元加绩效。
他入职,发现底薪是2000元,剩下那1000元的"绩效"需要达到月销售额30万才能领,那个门槛,他在那个岗位的三个月里从来没有达到过,每个月实际到手是2000元。他撑了三个月,离开,联系平台要求退费,平台客服发来第7.3条,说服务已完成,不退款。他去消费者投诉平台发了帖子,平台同样发来第7.3条,帖子就那样挂在那里,没有后续。
他的客服聊天记录里,有一条他问的话是,"我进去之后发现那个offer写的和实际不一样,这个算不算平台的问题"——客服的回复是,"您好,offer由企业方发出,本平台仅负责匹配推荐,企业情况的真实性由企业方负责,如有劳动纠纷建议通过劳动仲裁渠道处理。"
陈屿澈把那条回复读完,然后去看成都那个人何丽发来的材料。
---
何丽二十一岁,护理专业,入门版199元,被推荐了一家诊所的护士助理岗位,offer里写的是正式编制,五险一金。她入职三天后发现实际是劳务派遣,没有编制,五险只缴最低档,合同上写的是派遣公司的名字,不是诊所名字,和offer描述完全不符。她当天联系平台,平台说offer已在她签署后三天内发出,服务已完成,不退款。
她发的材料里有一张截图,是她工作第三天,看到实际劳动合同之后发给平台客服的那条消息,她在那条消息里写的是:**"这个合同和offer说的不一样,我以为是正式编制的,能退钱吗。"**
客服的回复:**"您好,服务完成以offer发出为准,您已在收到offer后确认接受,服务完成,款项不予退还,建议与企业沟通合同细节。"**
他把那两份材料存进"证据"文件夹里的"当事人"子文件夹,在梁晨那一栏加了一行备注,在何丽那一栏也加了一行,然后往后退了一步,把整个文件夹的结构看了一遍。
那个"看了一遍"和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他看那个文件夹,看的是结构,是那条链条的逻辑,是哪一段材料支撑哪一层判断;现在他看的时候,那两个条目在那里,一个是梁晨,一个是何丽,那份手写陈述最后那句话在那里,那个198元和499元的付费截图在那里,那个客服回复在那里——那些不是数据了,是两个人在某一天做了某一件事,那件事被那套逻辑处理了,他们在那套逻辑里,找不到出口。
他在那里坐了一会儿,然后把文件夹关上,发消息给周新,"先谢谢你,"停了一下,"再找三个,如果能找到的话。"
---
方雪那边,在收到梁晨的材料之后,给他发了一个视频会议请求,他接了,这次没有乔予安在旁边,就是他们两个人。
方雪说,她看完了所有材料,然后直接进入正题——两条路,她逐条说清楚。
**路径一:消费者监管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集体投诉,主张"格式条款设置不合理免责条款,误导消费者"。需要:五到十个实名投诉人,每人提供完整的付费记录、合同和服务协议、平台回复,以及一份书面陈述,由她出具法律意见书,整理后统一提交。时间线:她整理材料需要两到三周,提交后监管部门通常三到六个月内有结果,最快的情况是监管部门责令整改,要求平台修改合同条款,对个人来说不直接退款,但可以作为后续仲裁依据。对投诉人的风险:实名向监管部门,材料可能在行政程序中被对方看到,平台可能知道谁投诉了,这个风险是真实存在的,小,但不是零。
**路径二:配合记者做深度报道。**她认识一个做消费科技的记者,这个记者做过几篇平台消费纠纷的深度报道,方雪可以引荐,由记者来判断这件事可不可以做,怎么做,当事人可以匿名出现,对当事人的门槛低于实名监管投诉。发稿的速度可能比监管路径快很多,如果记者接了,发稿时间可能在三到四周内。风险:发出去之后,平台的公关会开始运转,可能有反驳,可能有稀释,可能有后续的法律函件(这类函件通常是恐吓性质,不会真正打官司,但会有压力)。对他来说,如果报道里出现了凌远的数据引用分析,凌远可能会联系到他,这个风险他要清楚。
"两条路可以同时走,"方雪说,"不是非此即彼,监管投诉不影响媒体报道,媒体报道也可以作为监管投诉的背景资料。但这两件事由谁来推进,节奏怎么控制,需要你来决定,那不是我能替你决定的。"
陈屿澈,"我需要再找三个人,才够数,"他说,"监管投诉这条,我想先准备,同时你可以把那个记者的联系方式给我吗,我不一定立刻联系,但先知道有这条路。"
方雪,"好,我把联系方式发给你,你自己判断时机。"
"谢谢,"他说,然后停了一下,"你今天说清楚了很多,两条路我都明白了。"
方雪,"明白就好,那件事从这里开始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了,但它也不是我来主导的,你要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清楚了就走。"
---
乔予安那边,方法论边界守住了之后,吴思媛给她看了一份委员会成员的背景资料,就是在她提出那段方法论辩护之后,吴思媛找出来让她了解"委员会那边的生态"用的。
那份资料里,有一个委员的机构背景她看了很久。那个委员叫袁立,是政策研究方向的,同时在两家机构挂着顾问职务,其中一家是一个教育科技基金,那个基金的投资组合里有几家做随迁儿童教育资源推送的平台,具体的平台名字不在资料里,但那个方向和"启程"是重叠的。
那个信息不是秘密,是公开可查的,只是没有人在正式报告里提过。
她在那里想了很久,然后去找吴思媛,说,"我想在报告的背景说明部分,加一节关于利益相关方透明化的说明,列出委员会成员的主要机构背景,不是指控,是研究透明化的标准做法,在学术报告里这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