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雪的回复是在材料发出去的第五天。
那封邮件不长,分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说她读完了,材料的来源她理解了;第二部分是她的初步法律判断;第三部分是她提出的一个缺口,说这个缺口如果不填,这件事在她能走的那条路上会走不远。
他把第二部分先看完:
**"从目前材料来看,服务合同第7.3条的口径问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里,符合'格式条款免责条款合理性存疑'的情形,如果有足够数量的消费者遭受了类似损失,可以作为集体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培训话术中使用外部数据机构的数据作为销售论据,在没有获得该机构授权的前提下存在不当引用的可能性,这部分需要进一步核实;整体传播链条的分析是有价值的背景支撑,但它本身在法律程序中的作用是背景,不是证据。"**
他把这段话读了两遍,然后看第三部分:
**"关键缺口:目前的投诉案例全部来源于匿名平台帖子,没有经过身份核实,没有原始合同,没有消费记录,没有投诉人的直接陈述。在法律程序中,这些材料无法直接使用。需要:至少五个愿意实名(或向我实名,不对外)提供情况的当事人,提供:付费记录截图、服务合同原件或照片、平台回复记录,以及一份对自己经历的简要陈述。有了这些,我才能评估这件事是否值得进入正式投诉流程,以及以什么方式进入。没有这些,目前的材料只能用于背景研究和媒体报道的参考资料,在法律程序上是不充分的。"**
他把那段话看完,在那里坐了一会儿。
那个缺口他其实预见到了,他在第八章做系统评估的时候写进了"还不够"那一列:直接受害的当事人愿意以实名出现。他知道那件事是需要的,他只是没有想到"至少五个",也没有想到需要付费记录截图和消费合同原件。
那个缺口是真实的,他现在需要想怎么填。
---
他把那个问题放在脑子里,同时开始做方雪要求的下一步——把现有材料重新整理成三类:
**第一类:可直接在法律程序中使用的材料。**目前这一类里,他有的是:赵磊的培训话术文档(匿名,但内容详细,可作为服务运营模式的参照);部分有合同文本照片的投诉截图(来自公开平台,照片可辨认条款)。这一类还不够。
**第二类:可作为背景支撑使用的材料。**传播链条分析,凌远报告与政府简报和联盟声明的引用关系,这些可以用,但在法律程序里是背景,不是主证。
**第三类:需要填补的空白。**五个实名当事人,付费记录,合同原件,经历陈述。
他把这三类写完,然后想了很久,在"第三类"后面加了一行:**这个缺口需要一个渠道,让当事人能以某种方式被找到,或者主动来找这件事。目前没有这个渠道。**
他打开消息,给周新发了一条,把缺口说了,问,"你知道那些投诉过的学生里,有没有人在网上发过更多的东西,超过那个匿名帖的,有过脸,说过名字,愿意让人联系的。"
周新,"让我找找,这个不容易,但可以试,"停了一下,"你那边进展比我想的快。"
他,"有点紧,"他说,"先看能不能找到。"
---
那个"紧",一部分来自那一周凌远那边的一件事。
是罗明在一次组内小会结束之后,留下来单独问他,语气是随意的,就是顺口一问的样子,"你最近有没有看到什么关于'职途领航'的□□,或者投诉相关的东西,他们这次数据给我们的进度比之前慢,我想了解一下他们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动静。"
陈屿澈,"我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他说,"他们在扩城市,也许资源分散了。"
罗明,"嗯,可能,你帮我留意一下,如果看到什么告诉我。"
"好,"他说。
他往回走,没有立刻想太多,等出了楼道,再慢慢把那件事想了一遍。
罗明不一定知道什么,那个问题可能就是随口问的,因为数据进度慢让他想到这个,那件事完全可以是巧合。
但那件事也可能不是巧合,可能平台那边有些风声,可能有人注意到那些投诉帖在不同城市出现,可能什么都还没有,只是凑巧慢了一点,但那个问题问了,他说了"没有什么特别的",那句话是真的,他没有在公开渠道看到什么,但他有一个桌面文件夹,里面是他自己收集的东西。
那两件事之间的边界,他很清楚,那个"没有什么特别的"不是谎话,但他知道那件事正在变得更近了,那个距离在缩短。
他在那天晚上给周新发了一条,"快一点,能快就快。"
周新,"我在找,"停了一下,"发生什么了。"
"凌远那边问了一个问题,"他说,"可能不是什么,但我想快一点。"
周新,"明白,我这周给你。"
---
乔予安那边,摩擦出现在那周的内部审阅里。
她把新报告的前两章发给程亮看,就是那个开头和方法论部分。程亮看完,发给她的审阅意见里有两条关于这件事的:
第一条:**"开头三段的写作方式在学术倡导类报告里不多见,建议将个案叙述移至附录,正文从研究背景和现有政策框架入手,再引出研究问题,这样的结构委员会更熟悉,接受度更高。"**
第二条:**"方法论那节关于'未覆盖到的声音'的表述,建议改为'研究局限性'标准说明,目前的写法像是作者的立场声明,不够客观中立。"**
她把这两条看完,在那里坐了一会儿,然后去找了吴思媛。
吴思媛,"程亮的意见你怎么看。"
乔予安,"关于移附录这条,我不能接受,"她说,"那个开头不是个案叙述,是研究问题的表述方式,那位母亲说的那句话在那里,是因为我们的研究问题是'那些家庭自己觉得发生了什么',如果那句话去了附录,研究问题就变了,变回了'政策体系做了什么',那是两份不同的报告,我不想做那份。"
吴思媛,"关于'未覆盖到的声音'那条。"
"那条我写的是研究边界,不是立场声明,"她说,"我说的是我们访谈到的是跟机构打过交道的家庭,那部分家庭有接触公益机构的经历,更沉默的那部分家庭我们访不到,这件事是真的,写出来是诚实,不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