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处为蓝皮册(战前3049~3054)经作者授意而对外公开的部分。少量文字因损毁过度无法修复,残稿具有主观臆断与猜想,与实际存在出入。不作为考究依据。
摘录,第一百二十三。
先生编故事的本领很大。
与玄终相处的时光,伊塞大致能归为两种体验。一是成瘾,二是致幻。
成瘾性不言而喻,热恋期的少男少女大概都有过这样的感受。致幻,则更倾向于先生处世的态度,性情偏执、孤傲,举止讳莫如深——
恰如一次他们潜入古堡画廊,在迷宫中走失,玄终总能从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即便那个方向是个死路。
又如一次茶余饭后的闲谈,两人知不觉将话题推向哲学本源,类似于“来处”。
这正是伊塞想知道的,他抠着杯沿,拘谨地说:
“先生,我从没见过您回家。”
“我家很大,是乐园、天堂。但我确实不常回去,因为战争使那里荒废了大半。”
伊塞:“城内没有这样的乐园。”
“嗯,所以我也没有所谓的‘家’。”玄终顽劣一笑,捏起铜壶看他,“要来点红柚茶吗?”
摘录,第一百三十七。
先生喜欢读诗。琴技很好。
玄终坐在露天茶馆,腿上摊着一本《飞鸟集》:“宇宙向它的爱人掀开了它无垠的面纱,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伊塞:“先生,宇宙是什么?”
“如果你把眼中所能看见的世界比喻成一粒沙尘,那宇宙就是个巨大的沙漏,存在无数个渺小的沙子。它永恒、无垠,包罗万象。”
伊塞:“宇宙的存在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但从泥地中生长出来的玫瑰却可以。这是否能说明,玫瑰比宇宙更伟大?”
玄终笑笑,未置可否。
伊塞:“伟大的,不该是目之不及的东西。”
“或许你说得对。”玄终叉起点心,塞进他喋喋不休的嘴里,“那就尝尝这块伟大的蛋挞皮。”
玄终不是擅饮的人。
伊塞这辈子做过最出格的事情,大概就是往巧克力里注酒,等对方略显醉态时,状似无意地问:
“先生,您有喜欢的东西吗?”
酒馆下方,有人围聚在街角,留出路灯下洁白的空地。
一晃神,桌对面已经没有人影,空地多出了一位衣冠楚楚的演奏家,掀帽朝他一笑。
玄终搭弓,缓缓割上琴弦。
是一首《献给柏林维斯》。
摘录,第一百七十一。
先生会一些魔法。
众目睽睽下,玄终从魔术帽中掏出一把浅粉芍药,娇艳欲滴到能把人眼睛看直。
这质感恐怕连当今电子花艺工厂都难以复刻,伊塞惊道:“真的?”
“假的。”他一把火烧掉,“下次有机会,送你束真的。”
“……”伊塞反应了会儿,无奈点明,“先生,这话您在半年前就说过。”
那是一次啤酒节,玄终兴会淋漓拉着伊塞上台献舞。谢幕时观众朝他们抛花,一箩筐一箩筐的,全是电子品种,整个会场说姹紫嫣红都不过分。
“那时您说,这花一股塑料香精味,也不比新鲜的漂亮,说如果有机会您就——”
“噢,这样啊。”约莫是半醉了,玄终插进来一句,“怪我,年纪大记不清事儿了。”
“……”
“先生。”
伊塞又唤,比刚才多了些肃然,“今天是我们相识的一周年纪念日。”
窗外,维斯顿街上再起秋风,彩旗飞扬,又是一年好景。
快。真快。
玄终也不知道听清了没有,醉眼朦胧地托腮看他:“想要礼物?”
说不想是假的,伊塞掂量自己在先生心中的分量,觉得可以适当骄纵一些:“嗯。”
“长大了,卖乖的本事也长了不少。”他勾唇一笑。
“可以吗?”
“当然。说说看,想要什么?”
“想您回答我一个问题。”
玄终:“这么简单?”
不简单。一年来两人相处的时间很多,但他对先生的了解却少之又少。单凭蓝皮册上的记录猜想,无法弥补伊塞心中的空缺。
他稍稍垂头:“我想知道您的名字。”
除笔名外,您真实的名字。
包厢霎时寂静无声,摆钟都小心翼翼地晃着。
玄终似乎酒醒一刹,又好像只是错觉。眨眼,他已恢复那醉醺的模样,摇摇晃晃起身往外走。
伊塞心惊:“您去哪儿?”
“城外。”
十月凉秋,广场上已有不少行人裹着大衣,步履匆匆。
伊塞拦在他面前:“……您醉了。”
“不要花儿了?”
半晌,咖色披风别上他的肩头,那人温和道:“先生,夜深了,早点休息。”
一年过去,青年长高不少,眉头能碰到他的下巴。俊骨薄唇,不艳不俗,明明是拒人千里的长相,却从不舍得在他这里流露半丝疏冷不愉。
更遑论悲伤、嗔怪。
玄终忽地烧起一腔没由来的怒意,从穿堂而过的夜风里,从辛烈混沌的酒气里,从窗外群众的庆喝声中——宣读日开始了,帝神山那座庞然建筑从睡眠中苏醒过来,宴厅窗洞亮起暖光,舞女、琴曲,皮鞋敲击大理石砖的轻响,葡萄浆发酵过后的回甘——
复读机式的梦境,与当年、当年的当年都别无二致。
伊塞担忧道:“您眼睛里血丝很重。”
他们所处的是一家离马戏团很近的酒店,方便伊塞约会结束后返回。但现在,玄终忽然不太想让他回去了。
天旋地转,要不是这一摔伊塞都不知道这包厢还自带寝卧,他陷在柔软的床上,惶惑看向扑倒自己的人。
理智很快被灼烫的吻冲散,先生的气息熨帖着他的,焚欲成火。伊塞别过脸,唯一的抗衡是将通红的耳朵藏在枕头下面。仿佛在玄终面前,顺从只是生物最原始的本能。
帷幔滑落,宽大的手掌覆上腰际,沿脊柱向上丈量。青年给出的反应极为稚嫩,蹬了下腿,也只蹬了下腿,而后乖乖缩回原位,眼睛蒙上一层薄而情动的雾。
“小塞。”
玄终呢喃,黑发倾泻而下,终点是青年起伏过烈胸膛。
伊塞已经顾不得掩藏自己烧透了的耳根,纵容地回拥过去,一深一浅地喘:
“先生……我爱您的全部。”
那模样太过甘之如饴,玄终:
“不后悔?”
“人无法回避自己的心意。”他顿了许久,哑声,“先生……我们都是淋雨的人。”
诞生在暴雨中的灵魂是无需顾忌其他的。
他们生来为了成就一场疯狂。
蓦地,粗沉的呼吸迫近脖颈,玄终牙关碾过的瞬间,伊塞陡然闭眼——
至此,也终算提悟到了那句话的千分之一。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
清醒时,窗外灰茫茫的,是这个季节惯有的阴雨天。
昨天折腾到很晚,伊塞到后半夜才昏睡过去。他睡得不舒坦,眉宇紧张地蹙着。那感觉就像某种错误正在酝酿成形,或是像灾难等来了契机,临近清晨时心中一悸,他半撑在床边发抖,枕巾上腻满冷汗。
又是那个噩梦。
伊塞梦见自己被抓去马戏团那天,地牢内压抑着泣血的哀嚎。周回章挑断两人的手脚筋,轮到他时,又将斧刀丢给另一人,示意由他接替。
男人魁伟的身影笼在暗处,只余寥寥一个轮廓。边上有修士窃窃私语:“长得漂亮,年纪还小,不留心是真容易玩死……嘿,怎么处理?折个指头混过去?”
伊塞发憷一抖。
男人用眼神抑制住他们的玩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