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2005,程翎东21岁,程南音,14岁。
“喂?哥,这么着急干嘛,还没到周末呢。”
青年感觉到自己心口发紧的疼。
这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他干涩的声音,认真地对她说:“南音,成绩不是一切,你要照顾好自己,要让自己高兴。”
“有不开心的,跟哥哥说,哥帮你解决。”
“以后的每一天,都幸福,快乐,知道吗?”
那边安静几秒钟。
程翎东也知道,肯定是突兀了。
因为他本身不是很会表达感情的那种人,程南音虽然喜欢这个哥哥,但也知道他的内敛羞涩。
今天却说了这么大段的话。
那边笑起来,让程翎东也不由得笑。
“哥,我还没高三呢,这话应该得高三再说吧。”
又顿了一下。
程南音也认真地回答他:“放心吧哥,我会的,你也一样,要照顾好自己,下次你回家过年,再那么瘦,我就把你赶出去。”
“生活费也不用打那么多,我同学他们,一个月三百就够了。”
程翎东干脆地说:“不用,多的钱,你自己攒好就是。”
“南音。”
“嗯。”
“哥想你。”
那边的女孩也干涩了喉咙:“程翎东,你要知道,世界上就剩下我们两个了,你身边永远有我,我身边永远有你,永远。”
不想再抒情下去了,再说,青年怕听到妹妹的哭声。
所以简短地做了道别。
反正以后还可以打电话,还可以见面。
重新来到的生活,纵使口袋里没几个钱,纵使为了讨生活不辞辛苦。
却还有未来。
如此鲜明可爱。
这一夜的牵我酒吧,那一向冷着脸孔,不爱说话不爱寒暄的歌手,却带着笑意上台。
顿时就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也许真的像那室友说的一样。
他笑起来,很不一样吧。
程翎东抱着吉他,肆意的神情,凛冽的气质,他捋了捋鬓边发,骷髅耳钉闪闪发光。
“今天这首歌,送给我自己,也送给大家。”
随后,他弹起来吉他,纤细素白的手,居然能犹如花团锦簇中翻飞的蝴蝶。
牵我酒吧的老板就说过,看程翎东弹吉他,一向是种享受。
接着,他开口唱了出声。
第一次来到酒吧的客人,不由得愣住了。
台上的青年,如此单薄孱弱。
歌声却是极尽惊艳的空灵缥缈。
像一道道海浪拍打在人的身上,感受到歌声中的如水凉意,却很快又温暖起来,合着青年的微笑,一动晃动着心脏。
不仅仅有一个客人,为了这歌声走入酒吧。
不仅仅有一个客人,为了这歌声而痴痴望向那小小舞台上的歌者。
一曲终了,酒吧爆满。
却又都如此安静。
直到青年笑笑,望向四周,拿起一根烟:“不介意吧?”
这里是尚且野蛮生长的水泥森林,更是鱼龙混杂的酒吧,有谁会介意?
众人一下子因为他这句话,回过神来,鼓掌的声音中,程翎东按下打火机。
“啪嗒。”
火光在迷蒙蓝色的霓虹灯中,把青年的脸孔照耀一瞬间。
迷人至极。
这是所有看着青年的人的共识。
包括程翎东身后的那位年轻鼓手。
男孩定定地看了他一眼,英俊痞气的眉目间,多了点什么。
接下来,是一首更加抒情的歌曲,却也带来欢乐,笑容。
连着唱了两首,程翎东下台,让另一位主打夜店嗨曲的上阵。
“东子。”
“老千。”
孙老千就是这酒吧的最大老板了,也是他亲自面试的程翎东,拍板决定的让他驻唱。
老千虽然看起来不靠谱,但绝对是个侠义心肠的人,要不是那时候他已经移民出国,也许,程南音不会那样结束生命吧。
中年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小子,又进步了啊!”
先前,程翎东的唱功虽然已经很不错了,可面对刚刚他唱的那首曲子,还是有些吃力的。
而方才青年的表现,简直可以说是完美。
潇洒自然的舞台风格,更是比起之前那内敛的程翎东来说,是无与伦比的进化升级。
程翎东拿出来烟:“来根?”
“别,你们小年轻的,我抽不来。”
一番关于年龄的调侃嬉笑后,程翎东被人轻轻喊了下。
那是个长发的女生。
有点怯怯地看着他,微笑。
“你刚刚唱的真好听,今天还会唱吗?”
程翎东对她点点头,自然且礼貌:“还有半晚上呢。”
“太好了!你唱得真好,我还以为你不唱了呢。我还是第一次来,以后,我会经常来听你唱歌的。”
程翎东上辈子好歹也是大红大紫过的,当然知道怎么面对歌迷。
他笑一下,微微欠身:“我的荣幸。”
女生红着脸回到座位了,旁边的老千目瞪口呆。
“你小子,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个。”
只是可惜,这女孩没有能听完这夜的歌曲。
牵我酒吧被砸了。
挺拔痞气的年轻鼓手,直接跳下台和那群小混混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