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压了压耳朵,低低地叫了一声。
陶一伊不懂阿尔的意思,只能自圆其说:“那我就当你同意咯。”
阿尔比以前更重,陶一伊抱久了竟有点吃力,便把它放在沙发上,她才发现阿尔的项圈,以及那枚印着R字母的银币,不见了。
是谁摘掉的?
它原来的主人,还是跟别的猫打架被扯掉了?
她不知道阿尔从早上消失,直到现在才回家的这一天里发生了什么,仔细检查阿尔的身体,除了面貌无精打采,倒是没有受伤的痕迹,可能是玩累了,她稍稍放下心。
冥冥之中,她觉得项圈的消失,是正式收养阿尔的预兆。
第二天,陶一伊如约来到小镇,骑的小电驴停在蓝秀姨的超市门口,她发现那张领猫启事被撕掉了,只留下两道碎片粘在墙上。
不会是阿尔的主人找来了吧,昨晚决定收养阿尔,今天最担心的情况就发生了,她心下一沉,连忙问蓝秀:“蓝秀姨,谁把领猫启事撕掉了?”
蓝秀姨从超市里出来,看了一眼,“我还真不知道,昨天早上来开门,就没了,这不两张都撕掉了。”
这倒是提醒了她,另一张是被卢修斯撕掉的,难不成顺手撕掉另一张?除非跟他有什么关联。
说到关联......
似乎也不是没有......
陶一伊猛然想起,关联是卢修斯说他也养猫!
恰好卢修斯的猫也丢了!
当时她也没想过卢修斯丢的猫会不会是阿尔,她不相信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所以没多问。
她几乎产生一种强烈的直觉,阿尔和卢修斯之间存在着什么隐秘的联系。
即便不是卢修斯撕掉的,她也决定让卢修斯见一面阿尔,以确定阿尔是不是他丢的猫,总不能把阿尔藏起来,况且卢修斯经常来家里吃饭,纸包不住火,事情总有败露的那天。
卢修斯说过,猫会选择更好的人类,他还说过,阿尔的选择是她。
卢修斯一定不会跟她抢猫的。
思索间,一辆小车猛地刹车,停在她前面,路面上瞬时扬起一阵灰尘,飘进眼睛里,泪水都快出来了。
陶一伊迅速眨了眨眼,看到车上下来一个人。
他戴着墨镜,头发利落有型,一看就是精心打理过的,笑得张扬,露出一口大白牙,穿着质感极佳的名贵衣服,可谓意气风发,样子看起来并不老,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没什么印象,应该是个陌生人,她还没来得及开口,那个男人下车后径直走到她面前,摘下墨镜,微笑道:“Hello,美女,好久不见。”
这自信的声音,这撩拨的语气,太熟悉了,瞬间激活她的记忆。
这不就是给她打电话的那个男人吗。
他们约好在茵茵甜品店见面,没想到先在这儿碰上了。
陶一伊扯着唇角,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嗨,好久不见。”
也许正是因为太久没见,产生一种熟悉又不熟悉的感觉,似乎下一秒就能说出他的名字,但脑子跟不上嘴的速度,言不能语,如鲠在喉。
好在他十分自来熟,什么都没问,看了眼旁边的小电驴,下巴一抬,问道:“这就是你的车?”
陶一伊:“对啊。”
他啧了声,爽快道:“坐我的车,带你去吃好吃的。”
陶一伊担心刚买的车会被偷,“那我的车怎么办,你先走吧,我们在约定的地方碰面。”
他坚持道:“没事儿,让蓝秀姨看着点儿就行。”然后朗声叫着蓝秀姨。
蓝秀听到声音,从超市里出来,看到眼前的男人,有些许惊讶:“哟,是小唐啊,又回来了?”
蓝秀记得,就在几天前,小唐驱车离开时来超市买了几瓶矿泉水,看到贴在外边的招聘启事,还闲闲地问了一嘴。
没想到今天又见面了。小唐在市区工作,鲜少回桃溪镇。
他道:“蓝秀姨,麻烦你帮忙看着小桃子的车,我们去谈点事。”
蓝秀了然,一副都懂都懂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去吧去吧,放心交给我,在我门口还能被谁偷了不成,老娘打断他的腿!”
陶一伊只好谢道:“蓝秀姨,那麻烦了。”
蓝秀:“小事,你们放心去吧啊。”
陶一伊自觉蓝秀姨误会了什么,但蓝秀姨没有明说,她也不好当着这位小唐的面解释,否则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就是她了。
接着坐上这位小唐的车,车里干净宽敞,他还热情邀请陶一伊坐副驾,陶一伊懒得推辞,便应允了。
车辆启动,蓝秀的超市被抛在身后,小镇街景一一映入眼帘,又迅疾地消失在眼底。
陶一伊猛然忆起,他好像叫唐宇。
小时候,他们同在蓝溪镇的小学就读,唐宇比她高两个年级,有过接触,极少,所以印象不深,遥想那会儿,还称呼他为唐宇哥哥,见到的他总是嘻嘻哈哈不着调,却是个很会照顾妹妹的哥哥,因为他真有个亲妹妹,叫唐茵。
陶一伊联想到他们要去的那家甜品店,就叫茵茵甜品店。
她试探叫道:“唐宇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