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家攀上过皇室,又和端木家关系好,眼光自然高,我们给他找一个眼光不那么高、家里没那么有钱、不在乎一定要嫁贵族的,以阿逸的相貌人品,吸引个美女还不难吗?做人别太死心眼!”香苹很认真分析,“与其让他死心塌地执迷不悟,不如找个对他死心塌地执迷不悟的!”
莫宁觉得香苹说的很对,男人哪有让女人拿捏的道理?与其找个自己深爱的,当然是要找个深爱自己的才更舒坦啊!
想到方才那几个女孩,各有各的美,若他再施展点撩妹技术,绝对很快就能拿下。当他问愿不愿意嫁给他的时候,有的女孩嘴上没说,但看那神情绝对是动了心的,还想到有一个非常文静害羞,穿着打扮比别的女孩逊色一些,家里应该没那么有钱,他顿时心里有了主意。
“你等着,我这就去给阿逸物色几个姑娘,你说得对,天底下女人多得是,从哪里摔倒就从哪里站起来,他要真喜欢圣玛女人,这里有的是啊!”莫宁信誓旦旦,“我这就去给他找,帮他把把关!”
“那我也去找!”香苹重重点头,两个人如战友一般默契。
莫宁当天晚上和一个漂亮的圣玛女孩滚了床单,她说她爱他,愿意为他献上宝贵的贞洁,但她将来只能和圣玛贵族结婚,请求他原谅。
莫宁善解人意,说他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他多么荣幸,拥有了一个美丽圣玛女孩的一见钟情。只要她幸福,他尊重她的一切选择。
两个人都沉溺于这一场浪漫邂逅,在甜言蜜语中,再次欢爱起来。
第二天,香苹知道一切后满脸鄙夷,像看脏东西一样看着他,恶声恶气斥责:“莫宁你这傻逼!你背叛了我们的盟约!”
“抱歉,我只是被乱花迷了眼睛,”莫宁很惭愧,拼命解释,“昨晚我经过层层筛选,很认真帮阿逸选了一个人间绝色,脸蛋好,身材好,温柔可人,没有前任,家里还没钱。据别的女孩说,她家里破产又负债,适婚年龄了却没男人来求亲,贵族看不上,平民不敢娶,我心想这不正好的人选嘛,可得好好聊聊……”
“然后你把她睡了。”香苹翻了个白眼,“你还记得她叫什么名字吗?”
“什么莎什么丽的,”莫宁很认真回想,“反正是一美妞。”
“她叫熠衫,”香苹无语至极,“秋莎和丽莺是另外两个女孩。”
“这样吗?”莫宁假装很认真地思考,“许是昨晚过于让人沉醉,我到现在还未醒过神来。”
香苹气得撸起袖子就要去给他一拳,莫宁忙躲闪,两个人闹起来,动静引来了徐轩逸,他忙问怎么回事,两人不好说全部,只答莫宁昨晚和一位圣玛少女共赴激情。
“这是好事啊!”徐轩逸听后大喜,“不愧是好兄弟,我们都爱上了圣玛姑娘。先不要用有色眼镜看莫宁,也许他遇到真爱收心了呢。”
“你现在打算和熠衫怎么办?”香苹忍了忍。
“这事你情我愿,我和她现在正是热恋期,如胶似漆呢。”莫宁一脸无所谓,“她不会嫁给我,我也没想过娶她。开心就好,不开心了,自然会分开的。”
徐轩逸听后眉头紧锁:“要不你还是阉了吧。”
莫宁无所谓一笑:“我这叫洒脱,你该学学。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又笑他,“今天怎么打扮得那么精神,孔雀开屏啊?”
徐轩逸昨天还穿着一身百色西装,今天却换上了圣玛的民族服饰,颜色鲜艳,做工精致,衣服上的金线随着光线的变化折射出不同角度的美。他平常穿衣素色为主,雅致,沉稳,宁静,今天却让人眼前一亮,活脱脱鲜衣怒马少年郎的模样,青春,明媚,朝气蓬勃,阳光下浅浅一笑,绝对能让很多小姑娘春心萌动。
鲜少打扮的男人,稍微注意点形象,就能艳压群芳,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让人啧啧称奇。他本就是天生的衣服架子,模样好,身材好,平常穿简单的衬衫和西裤随便一站,都像是杂志上的时尚模特。五颜六色又图案复杂的圣玛民族服饰穿在别人身上会显得浮夸,亦或是人的容貌被华服模糊,喧宾夺主,在他身上却更衬得他面如玉冠,俊彩非凡。
圣玛喜欢美人,美男子和美女子,皆是美人,他们相信美貌是天神赐予的礼物,貌美的人比普通人更多一份天神的宠爱,对待美人如珠玉珍宝一般。
即便是对他有偏见的东方重华,今天早上见到徐轩逸这一打扮,对他的不满也瞬间消失,心中赞他的神采,鹿韭今早见到他,眼神里也多了一份惊艳和羞涩,时不时多看他几眼。
“我本来就很帅啊。”徐轩逸得意地勾了勾嘴角。
香苹十分认可地点了点头:“你今天肯定能艳压端木。”
他开心地笑了起来。
然而无巧不成书,今天端木佩琚也难得打扮得很显眼,披红戴绿,五彩纷呈,一改以往高贵,典雅,低调,深沉的模样,穿上华服后的他,像画上的天神,又像俊美权威的年轻国王。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两人都在心里骂对方“学人精”,却又不得不互夸对方今天帅气迷人,之后又是赛歌又是斗舞,时不时轮流显摆一下自己的通今博古的学识,像两只争奇斗艳的孔雀。
围观的个个拍手叫好,都赞叹今天一饱眼福,唯有鹿韭一直在旁边捏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