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其闷响的一声。
她清晰地感受到那只巨蚊的肉躯在自己的手掌与小腿之间被碾得粉碎。
骨血爆裂的黏腻感、浆液迸溅的温热感,结结实实地糊了她半个掌心。
那一瞬间的快感与恶心交织在一起,痛快得让心发颤。
可等她颤抖着掀开手掌,想看看那恶物死绝了的惨状时,掌心竟是空空如也。
没有血迹,没有残渣,连一根蚊翅都没留下。
蚊子呢?
她惊恐地转着脑袋,四下张望,又低头去看自己的小腿。
那里分明高高鼓起了一个拳头大的毒包,奇痒无比,可那吸饱了血的蚊子,竟凭空化作了一缕虚无,不知去向。
李训这一次,竟有五六天没有回屋。
往常他去赌钱,隔天清晨必见人影。若是赢了,便挺着胸脯在村口一路吆喝回来,进了门作威作福;若是输光了,少不得被赌坊的人毒打一顿,衣衫给撕得烂布条似地挂在身上,像条落水狗般灰溜溜地爬回来。可这回,人竟凭空蒸发了。
樊花去他常去的几家暗棚找过。说来也是邪门,她去东家赌场,人家说人在西家;她折去西家,又说人刚往东家走了。
镇上五六家赌坊,她像个无头苍蝇似的绕来绕去,连块衣角都没摸着。街坊几位婶子劝她:“一个大老爷们儿,还能把自己丢了不成?”
樊花对他本就没几分夫妻情分,可若不去找,等哪天李训自己滚回来,免不了又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恶骂,脾气上来甚至少不了一顿抽打。
找累了,她便回了家。后来的几天,陆陆续续听人传,说李训不知道从哪儿发了笔横财,竟不怎么去赌了,还扯了布料给自己置办了一身新衣裳,打扮得人模狗样。
可见过他的人又说,他脸色惨白得紧,倒像是落了什么大病,寻常嘴里的脏话没了,反而生出几分说不出的才子风流。
隔了足足半个月,在一个昏黄萧索的傍晚,李训终于回家了。
屋里没点灯,昏暗得看清人脸。他同樊花没说上几句话。他的衣服只穿深色,说话也像嗓子里卡了痰,“嗡嗡”作响。
夜里两人躺在一张床上,樊花没问,他也没解释。
李训自打这次回来,性子竟全变了。
他开始下地帮着干活,说话细声细气,脾气好得不像话。日子久了,两人之间倒生出些前所未有的温存来。
樊花心头一软,甚至还低声安慰他:“没事的,孩子早晚会有的。”
又过了些时日,后院养的那十几只母鸡,不知怎地日渐萎靡,整天打瞌睡,没几天竟莫名死了一只。
杀鸡放血,竟也放不出一滴血。
樊花心疼,剁了炖成一锅鸡汤端给李训。
往日最馋肉的人,这回却味同嚼蜡,反倒幽幽地说了句:“这肉要是不熟,带着三五分生血,才够鲜呢。”
樊花当他是在逗趣,笑道:“生肉血淋淋的,哪里好吃!”。
两三个月眨眼过去,怪事愈发频繁。李训竟一天天发福起来,身子胖了一大圈,而后院的鸡却瘦得只剩骨头架子,浑身光秃秃的,皮肉上布满烟疤似的黑点,一丝血色也无。
不知从哪天起,李训夜里不再同她合榻而眠,总是死死捂着肚子,不许她碰,更不许她看。
每隔三五天,深夜里他便悄悄摸出屋去,隔上一两个时辰再猫着腰溜回来,脸上带着一股吃饱喝足后的饱胀与满足。
樊花起初以为他是饿急了去锅屋偷吃剩菜,心里有些疑惑。
终于,在这天夜里,等李训沉沉睡去,樊花大着胆子,颤颤巍巍地剥开了他的衣衫——
手掌触及的那一瞬,樊花差点吓得魂飞魄散。
这根本不是男人的身躯!不知何时,他竟变成了一个女人!
李训的腹部高高隆起,鼓胀得像个熟透了的瓜,分明是身怀六甲的模样!
樊花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咽下了排山倒海般的尖叫。
她连滚带爬地跑向后院,借着残月一看,墙角瘫着两只半死不活的鸡,肚子上赫然留着两个巨大如口器吮吸过留下的血洞!
灵魂仿佛瞬间被抽干了,她跌跌撞撞地往回缩,根本不知该逃向何方。
分明已是深秋渐冷的时节,不知从哪儿钻出来铺天盖地的蚊蝇,围着她的双腿死死撕咬,瞬间叮起几个奇痒无比的大包。
秋冬天的蚊子最是恶毒,任凭她怎么拍打,竟如附骨之疽般赶之不尽。
她能逃去哪儿呢?她的身家、她的活路,连同李训枕头下那几文可怜的积蓄,都在这间破草屋里。
她失魂落魄地重新爬回床上,缩在墙角。
突然,一只冰冷如铁的手悄无声息地搭上了她的腰。
李训——不,是那个披着李训皮囊的女人,缓缓转过身来,一把拽过樊花僵硬的手掌,死死按在了自己那高高鼓起的,白花花的肚皮上。
幽暗的帐幔间,响起了一道尖细、阴恻、绝非李训的女子声线,带着一股黏腻的腥气,贴着她的耳畔吐露出来:
“樊娘……我怀你的孩子。”
“可还有不到一个月……我就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