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利街256号……”
小天狼星抬头看了眼门牌,又低头看了眼手中的地址,无比怀疑阿尔法德是不是写错了什么地方。
不然,为什么一个纯血家族出身的斯莱特林——就算是被除名的——会住在麻瓜的公寓中,楼下还有一整排店铺?
“因为这样热闹啊。”
“热闹?”小天狼星疑惑地重复了一遍。
“对,就是热闹。”阿尔法德带着他走到了窗边,“你看,我现在只要打开窗户,就能听到人们交谈的声音。除此之外,一日三餐也不用走太远,下楼就能方便地填饱肚子,还能和熟识的老板聊聊天。”
没有家养小精灵准备食物吗?
他下意识地想这么问。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虽然他之前待过的每个地方都有家养小精灵,可实际上,没有它们才是常态。
“魔法界不也很热闹吗?住在对角巷,或者霍格莫德也是一样的吧,你为什么要住在麻瓜的地方呢?”
还是这样的,不仅日常融入了麻瓜社会的,屋里也完全看不到魔法痕迹的,简直和一个麻瓜没有区别了的生活。
“好问题。”阿尔法德重新关上了窗户,转头看向小天狼星,“但我想,比起我直接告诉你答案,还是让你亲自寻找到它更好。”
带着心中的疑惑,小天狼星在阿尔法德的公寓住下了。
第二天,阿尔法德早早地敲响了他卧室的房门,隔着厚厚的门板,扬声问道:
“起床了吗,西里斯?我准备下楼吃早餐了,你收拾收拾,和我一起去吧,顺便带着你认认附近的路。”
小天狼星应了一声,换上他心中麻瓜会穿的衣服,走出了房间。
“天呐,你怎么穿成这样?”阿尔法德被他的打扮吓了一跳,“只是在附近吃个早餐,不用穿得这么时尚,普通的长裤加上衬衫、或者是我身上这样的T恤就行。”
“可这多酷啊!再说了,麻瓜杂志里的人不也这么穿?”小天狼星不服气地说。
之前,他和詹姆去戈德里克山谷的麻瓜村落,还有伦敦街头游玩的时候,也都是这么穿的,可从来没遇到过什么人说他们穿的不对,也就只有三天前遇到过一次。
“是很酷。”阿尔法德叹了口气,无奈地解释道,“但是,麻瓜的穿衣风格不只有一种,我们还住在大学附近,它不合时宜。”
他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接着说:
“在考利街,绝大部分人都穿得很普通,颜色也都很低调。哪怕是来参观的游客,也都会入乡随俗地选择类似的搭配。毕竟,这里是牛津大学的所在地,学术氛围浓厚,我们也应该尊重它,打扮得不那么潮流。”
这里更加古典,小天狼星要是穿着这身出去,一定会比昨天他穿的巫师长袍还要引人注目得多。
“麻瓜还有这么多讲究?”小天狼星从来没听说过这些。
在和詹姆去麻瓜界游玩的时候,他们不是看到村民们灰扑扑的衣着,就是看到伦敦街头的各种奇装异服,这让他们一直都以为麻瓜们对穿着没什么讲究。
原来,不是想穿什么都可以,而是也要看场合和地点搭配的吗?就像巫师们也会穿礼服和工作袍一样?
他好像知道那个麻瓜为什么会那么说了,也知道那些麻瓜为什么会奇怪地看着他和詹姆了。
“说不定,比巫师的讲究还要多呢。”阿尔法德眨了眨眼,似乎意有所指地回答了他,又接着说,“你现在就有机会好好体验一下,先去换衣服吧,要我提供一套合适的服装吗?”
好吧。想了想自己箱子里的那些潮流服饰,小天狼星选择接受他的好意。
换上普通的白衬衫和牛仔裤,小天狼星跟着阿尔法德一起走出公寓,又跟着他走到了一家充满了咖啡和黄油香气的小餐馆,在窗边的铁艺双人桌旁坐下。
两人坐下没多久,胖乎乎的餐馆老板就走了过来,带着笑意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又和年长的那一个寒暄道:
“阿尔法德,早上好!真是没想到,你今天居然不再是独自一个人了?这是你亲戚吗?和你长得很像。”
“嗯,这是我的侄子西里斯。”阿尔法德介绍道,“西里斯,这位是约翰,你直接叫他的名字就行。”
“你好,约翰。”小天狼星难得有些局促,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叔叔的麻瓜好友。
仔细想想,他从来都没有和麻瓜有过这样的亲密接触,也没有交过任何的麻瓜朋友,这还是他第一次见识到巫师和麻瓜之间的友谊。
可在旁观完了两人的交流之后,他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奇妙的想法:
似乎……巫师与麻瓜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也或许,他不应该用这两个称呼来区分他们,而是应该统一称呼他们为——
人类。
在接下来的那些时光中,他对这一点的感触也变得越来越深。
阿尔法德带着他,一起和店铺的老板们、和街上遇到的熟人们聊天,一起在牛津市的大街小巷里散步,一起去图书馆学习,甚至还会带着他混进大学的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