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坏的怀特小姐终于不作妖了,她颤颤巍巍地跟我道谢,就扶着墙壁打算回酒店,虽然她一个女孩子穿着一条裙子在寒冬徒步回去很惨,但是我是不会送外套给他的。
我就是这么一个记仇的人。
不过还是要送她回去,毕竟心地善良的男朋友义警还在旁边看着呢。
我和红罗宾在屋顶上跟着怀特小姐,我们两个在上面牵手聊天,她一个人抱着手臂瑟瑟发抖地走,大概是因为红罗宾在附近,她又遇到了2次打劫,1次黑/帮火拼,1次暴走帮飙车,还有3次DU品交易。
即使天天夜巡的红罗宾也没有见过一个人能在一个晚上遇到这么多麻烦事,他的2根手指搭在漂亮的下巴上做思考状,我好像看见他眼睛流转的计算特效,想来今天之后,这位怀特小姐可以在蝙蝠电脑单独开一个文档,而不是跟其他普通人在压缩包挤一挤。
这未尝不是一个可以对别人炫耀的战绩呢,大家一定很羡慕——对了,这位怀特小姐不是哥谭人,不懂我们哥谭的浪漫。
我感概着再次跳下去把人打晕,丢进我的空间里,然后默默离开。怀特小姐也发现有人在自己身边,走路有了安全感,走路速度也不像是龟爬,一溜小跑就冲进了酒店大门,我看着她的背景,好像看见她再喊“哥谭是什么鬼地方下次再也不来了”。
我:你最好是:)
护送任务完成,这一片区域就没什么指标了,红罗宾带着我抄小路去了GCPD的门口,看着夜空裂开一个大口吐出大坨罪犯。
跟警官们交代了一下他们每个人干的坏事,这项任务就算是结束了。
时间悄无声息地到了凌晨2点,我哈出一口白汽,等红罗宾跟蝙蝠侠汇报完,就问他,“要不要去吃辣热狗?我记得东区有个摊子,2点半之前都能买到热乎乎的辣热狗。”
“为什么不呢?”红罗宾欣然同意,按住耳麦,“我这边夜巡结束了,红罗宾下线。搞定了,我们走吧。”
我握住他的手。“介意我带你吗?这样要快一些。”
拉开一条空间缝隙,我带着红罗宾穿过虚空,在距离辣热狗摊子附近跳出来,我刚想问红罗宾这次体验感怎么样,却发现他正看着另一边。
小摊口正站着一个抱着显眼红头盔的面具青年,他一身腱子肉,腰细腿长,手里还拿着热辣辣红彤彤的辣热狗,红头罩对着我们挑了一下眉毛,“约会呢?”
我点点头,“吃着呢。就你一个人?”
“……”红头罩承受【狗粮攻击,HP-10】
“嗨,大红!”红罗宾没有丝毫被调侃的窘迫,大方牵着我的手走到摊子前面,要了4个热狗,不过要少点辣酱,他没有红头罩那个铁胃,吃不了那么辣。
我乖乖等着,低头看着摊子上的广告牌,上面印着红头罩的上半身,拿着辣热狗做了一个吃的动作。旁边还打了标题,哥谭夜半辣热狗,红头罩的最爱。
好怪,多看两眼。
我扭头看着麻溜做辣热狗的老板,好奇问他,“这是红头罩冠名代言的辣热狗?”
“准确的说,这是罗宾辣热狗。除此之外还有蝙蝠汉堡,毒藤女沙拉,小丑女缤纷果汁……”老板是个实在人,一张口就是一串哥谭特色,别看哥谭返修率高,其实这几年在蝙蝠家族的努力下,已经低于纽约了,堂堂正正的哥谭人可以上街跟纽约人对骂,纽约才是犯罪率最高最不宜居的城市。
哥谭甚至开了旅游业,白天入住韦恩酒店,看阿卡姆病院,晚上蹲守蝙蝠侠,在医院门口开盲盒,勇一点还能在罗宾逊公园找到毒藤女小丑女,在游乐园找到小丑,下水道找到杀人鳄——然后白天再去买哥谭蝙蝠+超反手办,吃蝙蝠汉堡。
真的是棒棒的哥谭,欢迎大家来到哥谭。
老板是老哥谭人,对很多事情如数家珍,我听得特别高兴,给老板吹了不少彩虹屁和小费。
“谢谢谢谢,你是我们哥谭新来的义警?蝙蝠系英雄。”老板给我问懵了。
我其实不算是英雄,只是在几个场合露了脸而已。
“这怎么不算,出场少不代表没有作用,蝙蝠侠失踪那时候,我可是从新闻里看见你努力收容了很多哥谭市民,还给一些黑/帮成员整改,收留了那些可怜的孩子。”老板果然是个明白人,居然也了解我的事,他笑着把一个热狗递给我,“只要挺身而出,救了别人,就是英雄,不在乎救了多少人,做了多少事,持续了多久,孩子,即使救了1条鲜活的人,你也是个英雄。”
说的太好了,我都要感动哭了。
红罗宾还在旁边点头,“没错,1101已经是个很地道的英雄了。”
我含着泪,“那我可以在披风加蝙蝠标记吗,蝙蝠侠会同意吗——不了,可以加红罗宾标记吗?特别是你的RR。”
“……”红罗宾一噎,露在外面的皮肤好像起了一层粉,耳垂也开始红了,漂亮的嘴唇抿成一条线,视线还可疑地往外飘。
我凑近了一点,“小红,你在害羞吗?”
“不要说话了……”
“我就说话,你能怎么样?”
“不要说话了,不然我就亲你。”
这下成了红番茄的又多了1个。
“啧。”红头罩嫌弃地道,“你们两个调情能不能注意点场合,这里还有老人家呢。”
老板丝毫不在意,“年轻人嘛。小姑娘,方便在我摊子上签个名吗?就签在红罗宾旁边。”
“哦哦哦,好。”我忍住了有点抖的手,接过老板的签字笔,在他拿出的一块白色幕布上找到红罗宾的签名,写上1101,跟着我被什么吸引了目光,一个“罗宾”的签名,这块幕布上有好几个罗宾签名,有俏皮的,斯文的,活泼的,圆润的,我指着其中写的最好看的那个,特别是那个i上的小点写的特别飘,更像是小横线,带着那个n也飘了起来。
有点眼熟,好像见过谁在我面前这么写过。
哦,对了,是提姆,他每次签名的时候,都会这么写自己名字的i。
红罗宾凑上前,“怎么了?”
“没事,只是我觉得你的签名要改一改了。”
吃了辣热狗,我们和红头罩和老板告别,我带着红罗宾找到他的红罗宾车,看着他跳进去,明明有门,就是要跳着进车也是蝙蝠家的习惯吧,我看着他启动车,刚要跟他说再见。他却突然收回了手。
“埃斯特尔。”
我弯下腰,“yes?”
“今天晚上我不想回家了,可以去你家住吗?”
“???”我疑惑地眨眼睛。
红罗宾眼罩的白色镜片眼角下拉,做出来可怜的表情,“我跟蝙蝠侠吵架了,罗宾也不欢迎我,正没有地方去呢,只有你可以收留我。Please——”
“!!!”男朋友都已经撒娇了,我怎么可以停滞不前,“可以!你什么时候来都行!想做什么都行!”
反正我已经成年了,在阿美莉卡,16岁的姑娘都可以和男朋友贴贴,我已经18岁了,完全不用担心。
等等,我家的垃圾倒了吗,脏衣服洗了吗?小橘的猫砂清理了吗?我的房间现在还可以见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