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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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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喜欢为衪努力的人。不论是为了满足自身欲望,还是为了世俗上伟大的朔愿。

肤浅的人太多,目光短浅的人不缺,一种想法能占满一颗心的人太少。就算偶尔出现几粒金子,腐蚀到死也不过区区百年。人类拥有各种意义的脆弱。

哥谭仍然喜欢为祂努力的人。闪闪发亮,奋发有为……真正的,能祂努力的人。

蝙蝠侠。

一个坚定、有能力又深爱着哥谭的人,妄图拖着祂们走向光明。

祂们对待艺术品一样打磨他。规划蓝图,扶持对手,一遍又一遍考验他的心,期待他大展宏图。

……

其实在拉弥亚没注意,让哈尼吃下双人份的时候,事情的发展已经不能被称作“可能烂尾”。人都来了,有多的也不能掏。马上完蛋的祂不得不发挥“余热”,给自己扣上一顶阿卡姆优待的帽子。

虽然很想闭眼倒下,但是,既然被看见,不如就让他认为都是衪的错。哈尼越可怜,得到骑士的可能性就越大。

总之祂是要“死”的,时间可以“商量”。

祂疯癫地大笑着攻击蝙蝠侠,拳拳到肉,看不出年老的势头。死人怎么能没有尸体呢,祂特意换上尸身过来,不给跑的台阶只能一直打了。

祂的戏份已经结束了!再多就要回去写稿。

“你这个混蛋!”他看到了倒下的哈尼,愤怒地向祂恶吼,爪牙齐出。

“有本事就杀了我,蝙蝠!哈哈哈!”

祂的绿眼睛很好的派上用场,在移动中拖出绿色的残影,嘴巴大张着像是一只索命的鬼魅。怎么看也不像人类。

力量、技巧、头脑,前两者都是拉弥亚更胜一筹,只有头脑才是蝙蝠侠的致胜关键。年轻的脑袋也许能想到更新鲜的方法。如果他做不到,祂也不是不能帮一下——哥谭小幸运biubiubiu。

布满血丝的眼瞳,咧到耳边的笑容,拳风爆鸣的攻击,倒下的孩子,使人疯魔的金币……一切都在证明无可救药。蝙蝠侠的内心有可怖的火焰在升腾,耳边的幻听叫嚣着俘虏,只要拥有更多金币……不!他不需要!!

为了人质,为了事情的真相,为了发泄这些无处可去的愤怒。蝙蝠侠放弃了道具,放弃了交流,放弃所有帮助,把握全身的力气,全神贯注去成为那个命定的胜利之人。

人往往是在冲动的时候更容易犯错,一叶障目地越过制定的边框。为了渲泄而破坏,为了激情而出卖,为了金钱而顺服。用切实的行为忠于欲望并没有错,只是世界太繁复,使得生存并不只有一个要素。

绝境下总有东西能让人瞬间清醒,只是需要被提醒,比如……他儿子的生命。

哈尼。

蝙蝠侠以一根肋骨为代价换到茶杯里瘫倒的孩子——无知的,温暖的,还有呼吸。他翻到红白茶杯后,狠狠咽下喉间升涌的红血,让孩子靠上肩头,将飞镖放上他的脖颈。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如果哈尼不能换回他(祂)的理智,那就只能当作罪犯对待,蝙蝠猎犬(其实是无人机)会结束这一切。

“呵呵。”感!谢!大!哥!

拉弥亚的笑容进一步扩大,用时0.0001秒原地消失,像是24倍速下被剪掉的一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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